共变法 method of concomitant variations 判明现象因果联系的一种方法。在被研究现象发生一定程度变化的各个场合中,如果其中只有一个情况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而其他情况保持不变,那么这个唯一变化的情况就是被研究现象的原因(或结果)。例如绝大多数物体受热时,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形下,其体温不断升高,物体体积也就随之不断膨胀。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物体温度升高是其体积膨胀的原因。设A1、A2、A3表示先行(或后行)情况的不同状态,a1、a2、a3表示被研究现象a的不同状态,共变法可用公式表示如下: 场合 | 先行(或后行)情况 | 被研究现象 | (1) | A1、B、C、D | a1 | (2) | A2、B、C、D | a2 | (3) | A3、B、C、D | a3 | |
所以,A是a的原因(或结果)。原因与结果的共变,可能是同向的,即当原因作用的量不断增加时,结果在量上也随之不断增加,此即通常所谓成正比例的变化;也可能是异向的,即当原因作用的量不断增加时,结果在量上则不断减少,此即通常所谓成反比例的变化。原因与结果的共变,还可能既是同向的又是异向的,即当原因作用量不断增加时,结果的量并不是不断增加,而是在中间出现转折的情形。这种共变必须找出同向共变转化为异向共变的转折界限,才能认清存在于原因和结果之间的规律。共变法是科学实验中经常运用的方法。它的结论有或然性,运用时应注意:(1)认真分析两种现象发生共变的情况是否唯一的;(2)不能把有因果联系的共变现象和无因果联系的共变现象混同起来;(3)有时两种现象的共变有一定的限度,超过这个限度就不再具有共变关系,或发生一种相反的共变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