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咨询counseling of marriage
协调婚姻关系,排除因婚姻问题而造成的心理障碍的咨询业务工作。婚姻咨询
般认为起源于1919年赫希菲尔德(Hirschfeld,M.)所创建的“柏林性研究所”。婚姻咨询不仅是心理咨询机构和心理卫生机构的重要工作内容,而且已形成了一些独立的咨询机构,如“伦敦结婚指导中心”(1943)、“美国家庭关系研究所”(1930)、“东京都婚姻咨询处”(1933)以及我国妇联系统的心理咨询服务站。婚姻咨询的内容很广泛:(1)有关性生活与性器官疾患问题。(2)与婚姻有关的心理与生理问题,如恐惧、排斥、不安、缺乏性爱等。(3)与婚姻有关的伦理与法律问题,如婚外恋、婚前同居、非婚生育、婚约责任等。(4)与婚姻有关的社会文化问题,如人种、国籍、民族、宗教不同的婚姻问题,文化、经济、社会地位不同的婚姻问题等。在婚姻咨询中要注意以下几点:(1)准确把握来访者婚姻问题的实质。(2)以来访者的看法为核心, 不可强加于人。(3)要有严格的道德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