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 sympathy 个人道德心理和品质之一。对他人的不幸遭遇和处境在情感上发生共鸣,并给予道义上支持或物质上帮助的一种态度和行为。是爱的一种表现形式。其心理基础是承认他人的需要和利益的合法性,对他人的感情和思想能够理解,并准备促进这些愿望的实现。是人类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劳动中逐步发展起来的社会性情感,同时又是作为一个社会的人的最简单、最基本的本能特征之一。这种情感与个人利益同时产生,但它以一定方式限制了人们的个人主义,使个人将自己摆在他人的位置上,将心比心,设身处地地对待他人的需要和利益,并认为他人同自己同样重要。在历史上,大多数道德体系对同情心持肯定态度,但其内涵及表现形式并不一致,抽象的人道主义虽然认识到同情是人的一种最基本的本能特性,是对于一般人类同胞的善恶的感情表现;但他们不了解现实的人总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因而反映这种社会关系的人的感情也必定是具体的,历史的;世界上不存在超时代、超社会、超历史的永恒不变的感情;现实生活是不能不受到现实的社会关系的制约的。进步的人道主义者,虽然对被压迫群众具有真挚的同情心,但他们不了解被压迫群众受苦的根源以及摆脱苦难的根本途径,因此,这种同情在思想上常常表现为怜悯。共产主义道德把同情心作为人的基础情感之一,肯定同情这种人类的美好的道德感情,但它反对把同情理解为一种消极的怜悯。认为劳动者应该在反对剥削和不合理现象斗争中团结一致,自己解放自己。在伦理史上以同情感为道德基础的伦理学说,称为同情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