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号学原理》 Elements of Semiology 法国R.巴特著。1964年出版。论述一切社会现象都是符号系统的理论。他依据索绪尔提出的存在一门一般的符号学,而语言只是这门符号学中的一种的观点,说明一切社会现象与语言符号的关系。认为符号学原理包括下列四个主要部分:(1)语言和言语;(2)被表示成分(所指)与表示成分(能指);(3)单位语符列和系统;(4)所指意义和涵义。区别语言和言语,认为语言既是一种社会习惯,又是一种意义系统,而言语是一种选择性和现实化的个人规约。他把这种语言和言语的区别推广运用于一切社会现象,认为一切社会现象都可以有这种由各单位形成的系统,并分为深层结构的语言形式和其表达的言语形式,而其语言形式则是言语形式的意义。这种符号学原理是在德国卡西勒和美国苏珊·朗格的符号学基础上,把符号学系统化了,并以它说明一切社会文化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