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英 One或the One;希腊 to hen 古希腊哲学范畴。古希腊前苏格拉底学派哲学家探求万物的本原,把种种存在物归结为一种单一的本原,物质或精神。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数的本原奇和偶(有限和无限)是万物的本原,而奇和偶是从一派生的,所以一是数和万物的最高本原;有的还将“一”和理性、灵魂、本体看成同一个东西。色诺芬尼则从宗教神学上解释“一”,认为神具有“一”的本性,神是唯一的、不动的、不生不灭的,它在现象以外,从而将一和多、动和不动、生灭和永恒分离开。巴门尼德则抛弃这种宗教神学的解释。埃利亚的芝诺进一步提出反对多的论证,认为如果事物是多,它们必定既是大又是小,小会小到没有大小,大会大到无限,以反证不可分的一。柏拉图在《巴门尼德篇》中提出八组虚拟的逻辑推论,论证“一”和“存在”是相互分离还是相互联系的,倾向于把一看做是最抽象、最高、内容最丰富的哲学范畴,从而提出了他的“通种论”;在“不成文的学说”中,他把一等同于超验的善,认为它是终极原理,万物都是从一派生出来的。这些思想,深刻地影响了普罗提诺的“太一”说和基督教的神学。参见“太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