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合法 method of agreement 亦称“求同法”。判明现象因果联系的一种方法。如果在被研究现象出现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场合中,惟有一个情况是共同的,那么,这个共同的情况就是被研究的现象的原因(或结果)。例如,我们对人剥削人这一社会现象进行研究时,可以对存在这一社会现象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作考察和比较。在上述三种社会中,其生产关系、生产力发展水平,在人类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历史时期都不相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由此可以作出结论: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是存在人剥削人的现象的原因。契合法可用公式表示如下: 
所以,A是a的原因(或结果)。 契合法的结论有或然性。为提高其结论的可靠性,应用时应注意:(1)各场合的不同情况中是否隐藏着另外的共同情况。(2)尽可能增加被考察的场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