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 theory of games 亦称“对策论”。研究策略博弈的数学理论。它研究和发现普遍有效的博弈原则,使动态系统在复杂情况下选择最佳的行为方式。它使用组合论、概率论和统计学等数学方法分析竞争(包括竞技、比赛、战争等)的形势。这种竞争的结果不仅依赖于一个人自己的抉择及机会,而且依赖于其他参与者(或“局中人”)的抉择。由于竞争结果依赖于所有局中人的行为,每个局中人都试图预测其他局中人的可能抉择,以确定自己的最佳对策。合理地进行这些相互依存的战略策划,就是博弈论的主题。博弈思想在古代就已从军事和游戏活动中产生。20世纪20年代,数学家冯·诺伊曼以日常游戏为主要对象,研究和发展了现代科学的博弈论,但在当时没有多大影响。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博弈现象逐渐成为许多数学家研究的课题。1943年冯·诺伊曼和摩根斯合著《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形成系统的科学理论,在科学史上发生了巨大的影响。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博弈论沿着纯数学理论方向和实际冲突研究方向迅速发展,在人类对自然进行的对策(如产品控制、海洋捕鱼和地质勘探)和人对人进行的对策(诸如军事国防、体育比赛)中显示出实效。它已与控制论密切结合起来,在更广泛的意义上研究自然界中某些动态系统之间存在的冲突情况,故亦常被看做控制论的分支之一。博弈论研究的动态系统之间的关系是矛盾关系,参加博弈的对象往往是互相冲突的多方面,博弈论提出描述这些冲突情况的数学模型,精确表现斗争与联合、对抗与非对抗、进攻与防御等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