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F. Francis Bacon1561—1626 英国哲学家,英国唯物主义和现代实验科学的始祖。出生于伦敦。就读于剑桥大学。1576年作为英驻法大使的随员赴法。1613年受命为首席检察官,1617年为掌玺大臣,翌年又任大法官。多次接受贵族封号。1621年被国会指控受贿,结束政治生活,专心著书。他把人的心智能力分为记忆、想像、理性三类,由这三种能力把知识范围分为相应的历史、诗、哲学三类。其中心目的是在适当基础上把科学、艺术和一切人类知识重新加以改造,以实现科学的复兴,促进生产发展,为人类谋幸福。提出著名的“知识就是力量”的口号。批判经院哲学脱离实际,脱离自然,只会玩弄概念,进行无谓的争辩,制造主观臆想的理论。要求科学和哲学从宗教神学的禁锢下解放出来。认为要正确认识自然,必须揭示人们认识上产生错误的根源,为此提出“四假相”说。认为种族假相、洞穴假相、市场假相、剧场假相等幻想与偏见扰乱人心,使理智陷于主观性与片面性,不能明晰地反映自然、获得正确的认识。提出唯物主义经验论,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由许多最小单位即“分子”所构成,“基本分子”具有各种质的规定性,复杂事物是由于“分子”的不同结合形成。物质与运动不可分离,运动为物质自身所固有。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认为认识的对象是自然界,一切知识都应当求之于感官,知识来源于感觉经验。主张经验与理性结合,这样才能获得真正的知识。重视实验在认识中的作用。主张“双重真理”说,认为人的知识有两个来源,一是自然之光,一是神圣的启示。这种观点限制了宗教神学的范围,为科学争得一席之地。他是近代归纳逻辑的创立者。认为科学所需要的归纳形式是要把经验加以分析,并按照适当的排斥法来达到不可避免的结论。归纳法首先强调对事物的观察和实验,以分析法整理感觉材料。提出“三表法”作为进行归纳的步骤,并由此而达到学术上的“伟大的复兴”。认为这个事业必须得到君主的支持,大家动手才可达到。在伦理观上,认为人的本性都是自爱的,自爱之心产生保存和维持、促进和完善以及扩展其本质的欲望,是个人的积极之善。提出“全体福利说”的伦理原则,试图把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统一起来。认为真是善之本源,提出良好的教育是实现善的具体途径。在美学上,强调美的精华在于德行,否认美仅仅在色泽、相貌或形式的比例,认为秀雅合度的动作美才是美的精华。重视想像虚构、理想化、动态美与艺术家的灵心妙运,开浪漫主义的先河。主要著作有《论说文集》(1597)、《论事物的本性》(1604)、《学术的进展》(1605)、《新工具》(1620)、《新大西岛》(1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