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权利 moral rights 现代西方伦理学和经济伦理学术语。与法律权利不同,通常指由道德体系所赋予的,由相应的义务所保障的主体应得的正当权利。它独立于法律权利而存在,形成批判或确证法律权利的基础。有三个重要特征:第一,道德权利与道德义务紧密相联。这是因为可以通过其他人对某人所具有的道德义务来定义某人的道德权利。拥有一项道德权利必然意味着他人有承担这一权利的义务。如果我有权做某事,他人就有不干涉我做这件事的义务,如果我有权让他人为我做事,那他人就有为我做这件事的义务。因而,道德权利把相关的道德义务强加给他人,无论这是不干涉的义务还是积极执行的义务。这里所说的他人,不仅指具体的个人,还包括某个群体的所有成员。第二,道德权利使每个人能自主平等地自由追求自身利益。这是说,道德权利确证人们按其自身选择自由地去活动或追求利益,他们的追求除特殊情况外,不受他人利益的支配。承认一个人有道德权利,就是承认有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他是自主平等的个体。第三,道德权利为确证一个人行为的正当性和要求他人的保护或帮助提供了基础。如果我有权做某事,那么我就有做这事的道德理由,他人就没有理由来干涉我。相反,他人有理由对妨碍我履行权利的人进行制止或有义务帮助我履行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