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阿泰德篇》 希腊 Theaitetos;英 Theaetetus 古希腊柏拉图著。对话体。通过相继驳斥三个有关知识的定义,系统地讨论认识论问题。指出知识不能等同于感觉,和在本体论中一样,纯粹的相对主义同样是不能成立的。提出第一个定义:知识是感觉。认为按照定义认识的对象就是表象,而表象是和认识的主体感觉者一起变动的。同一个对象对同一个人,在某时感到是白的,在他时可能感到是灰的;同一个对象在同一个时候,某人感到是热的,另一个人可能感到是冷的。所以这个定义不能成立。提出第二个定义:知识是真判断。认为作出假判断是可能的,如由于排除学习把知与不知绝对对立起来、由于把两种不同的对象互易位置张冠李戴、由于把当前的感觉对象同记忆中的对象等同起来等,从而作出假判断,所以这个定义不能成立。提出第三个定义:知识是附有说明或解释的真判断。认为第三个定义和第二个定义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所以,同样是不能成立的。这篇对话反证了柏拉图自己的一贯主张,认为知识必须具备两种条件:确实可靠;完全实在。亦即主张只有理念、“绝对本质”才是知识。中译本有严群译的《泰阿泰德:智术之师》,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