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由》 On Liberty 英国J.S.穆勒著。1859年出版。该书从激进的自由主义观点出发,讨论社会的自由,即资产阶级掌权之后所要求的个性发展问题,认为这种个性自由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主要因素。反对绝对的个人自由,认为在不侵犯他人自由的基础上,个人有完全的行动自由,他人不能干涉。但当一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利益时,应受社会的惩罚。作者把这种社会与个人的关系称为“社会驾凌于个人之上的权威的限度”。认为政府不妨碍个人的发展而鼓舞个人的努力与发展,则政府的活动可以不厌其多,如政府代替个人的努力与阻碍个人发展,就会起消极的作用。国家的价值在组成它的全体个人的价值,如国家阻碍个人的发展则个人就不能做出大的事业。该书强调思想、爱好与研究、结社的自由。中译本由严复译,商务印书馆1903年以《群己权界论》书名出版;后又有程崇华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