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智学 theosophy 亦译“通神学”。有广狭两义。广义泛指和哲学体系相联系的各种神秘主义学说。认为通过直接认识,哲学思辨或某种物理过程就能洞悉神和世界的本性,把上帝看作是一切存在和善的超越的源泉,以喻意解释法来解释宗教典籍。一般的神秘主义限于探讨灵魂和上帝的关系,而神智学则制定人和自然的完整学说。古代神智学的代表是新柏拉图学派、诺斯替教、卡巴拉派。文艺复兴时期瑞士医生帕拉塞尔苏斯把科学观念和神智学思辨相结合。近代神智学接受亚洲宗教哲学的影响,其许多词汇来自印度,因东方的神学,尤其是印度哲学中包含大量神智学因素,在《吠陀》、佛教和婆罗门教的典籍中充满有关宇宙、永恒原理,众生基础等神秘观念。其代表人物有柏麦、谢林、斯维登堡。其中的柏麦被称为是近代神智学之父,提出完整的神智学体系,认为世界万物处于永恒的精神统一之中,而这种统一是借助于神圣的三位一体而得以实现的,并致力于调和全智、全能,全善的上帝的存在同世界中呈现恶之间的矛盾。狭义专指由19世纪末俄国女贵族布拉瓦茨卡娅和美国军官奥尔科特(Henry Steele Olcott,1832—1906)以及贾奇(William Quan Judge,1851—1896)等创立的学说。其特征是折衷西方神秘主义和印度教、佛教教义,鼓吹通过“修行”、“断念”、“净化”等神秘活动和“神明”相交往。认为神智学有三项基本原理:(1)存在着无所不在的、永恒的、无限的、不变的本原,它玄妙莫测,超乎人的思维能力;(2)宇宙无始无终是永恒的,在其中无数宇宙迭次兴灭;(3)万人灵魂与普在超灵根本为一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