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因法 abduction 亦称“回溯法”、“外展法”、“逆推法”。科学发现的一种模式。最初由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提出。他用这个名称与归纳法和演绎法区别开来。但没有进一步详细论述,后来也长久没有引起人们注意。直到20世纪初,由于美国哲学家皮尔斯、汉森等人的提倡,溯因法才逐渐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各种边缘科学中获得广泛运用。溯因法把观察语句看作待说明项,把科学假说看作说明项,认为推理是从待说明项到说明项的逆行。皮尔斯和汉森把它表述为这样的推理形式:(1)某一意外的现象P被观察到;(2)若假说H为真,则P理所当然地是可以说明的;(3)因此,有理由认为H是真的。溯因法实质上是从有待解释的事实开始,对它们进行分析,然后发明并选择最佳假说,使之从这个最佳的假说及背景知识和前提条件中,逻辑地演绎出待解释的事实。这一科学发现的模式说明了演绎与溯因在科学认识活动中的不可分割的统一关系,假说、理论和事实之间的辩证关系,揭示了观察和因果说明中的理论渗透、观察语句中的主体说明的成分,较充分地体现了研究者在科学认识活动中的主观能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