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 habit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逐步形成的一贯的、稳定的行为方式。其特点是:在人们的行为中经常地、反复地出现;不假思索、自动地体现于行为中,即通常所说的“习惯成自然”。为行为者的当然的自身需要。习惯一经养成,就会自然而然地沿袭下来,轻易不会改变。其养成原因,有社会的历史的因素,也有个人的主观因素,是两者交互作用的结果。习惯可分为个人习惯和社会习惯两大类;从内容上区分,包括思维习惯、工作习惯、生活习惯、道德习惯等。作为道德习惯,是人们在社会生活特别是道德生活的实践中逐步养成的,是对他人与社会有利害关系、具有道德意义的习惯。在远古时代,道德就是以一种氏族的风俗习惯的形式出现的,此后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才逐步地从社会的风俗、习惯中分离出来,形成相对独立的意识形态。社会习惯是调节人们行为的一种方式。它与社会的风俗紧密相联,是维护风俗使之流传下去的基本形式。社会的风俗和习惯,往往成为人们道德评价的一种标准和舆论力量,因而成为一种特别强大的势力。在阶级社会中,习惯具有阶级性。统治阶级对有利于自己阶级统治的社会习惯,往往通过国家机构加以确认并赋予法律的效力,即所谓习惯法。它可以是成文的,也可以是不成文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尊重本民族习惯的基础上,通过大力宣传共产主义道德、树立社会主义新风俗,破除和抵制一切不良的、落后的、腐朽的习惯,同时通过逐步加强人们对共产主义的信念、情感和社会主义的生活实践和道德实践,形成一种符合于共产主义精神的优良的习惯,使它对社会生活发生积极影响,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