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 comparison 确定对象之间差异点和共同点的逻辑方法。人类认识事物的一种基本思维方法。是人们根据一定的需要和标准,把彼此有某种联系的事物加以分析、对比,从而找出它们的内在联系、共同规律和特殊本质的方法。客观事物的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是比较的客观基础。比较是一种科学的认识方法。有比较才能有鉴别。比较方法在人类认识史、科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都离不开比较。马克思曾高度评价比较方法,称它为“理解现象的钥匙”。现代科学中许多新学科的开辟,都直接与比较这一方法相联系。比较的形式和方法主要有:从质的方面比较(亦称定性比较);从量的方面比较(亦称定量比较)。还有同类比较,即类比。现代科学发展还产生了异类比较。这实际上是把传统逻辑中以为不可比较的异类,看做同类,突破了建立在传统逻辑基础上的近代实验科学方法,从而进入了辩证思维的领域,把逻辑比较法推广到更加广阔的领域。科学的比较方法不仅要求对事物的不同的过程、领域或不同的阶段进行比较,找出它们在本质上的相同点和相异点,而且要求对事物、过程本身内部矛盾的双方进行比较,以便深入揭露所考察的过程的矛盾。为了正确地进行比较,必须十分注意相互比较的事物或现象之间的可比性。任意把两个或两类事物进行比较不能获得正确而有意义的结果。没有直接的内在的逻辑联系的事物或概念不能进行比较。任何比较都是在一定关系上,根据一定标准进行的,没有标准,无法进行比较;不同的标准,不能进行比较。此外,还应当防止机械类比,避免把事物之间的一些偶然现象作为根据进行比较。比较的方法有其局限性。因此,对于任何比较所得的结果,都不能把它绝对化和凝固化,要防止不顾内容的形式主义比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