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论》 Der Eudämonismus 德国费尔巴哈著。写于1867—1869年,最初在《费尔巴哈的通讯和遗著》中发表。全书分11部分,批判了宗教和唯心主义的幸福观,阐述了合理利己主义的幸福论。认为追求幸福是人的本性。意志是人的本质,意志就是对于幸福的追求。幸福就是保持生命和健康。有生命的生物不管遇到怎样的厄运和不幸,只要他还活着并想活着,那还不是极端的不幸。认为追求幸福是道德的基础。善就是同人对于幸福的追求相适应的东西,恶就是显然和这种追求反对的东西。中译本由汪耀三译,收入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