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质法 obversion 通过改换直言判断的质(即联项的性质)而从一个判断推出另一个判断的直接推理。例如:“所有哺乳动物都不是用鳃呼吸的,所以,所有哺乳动物都是不用鳃呼吸的。”运用换质法的步骤是:(1)改变作为前提的直言判断的联项,如前提是肯定判断,则结论改其为否定判断;如前提是否定判断,则结论改其为肯定判断。(2)将前提中的谓项改为其矛盾概念以作结论中的谓项。根据这两条规则,四种直言判断的换质情况是:SAP→SE ,SEP→SA ,SIP→SO ,SOP→SI 。换质法的主要认识作用是:通过把肯定判断换质为否定判断,或把否定判断换质为肯定判断,就可以从不同角度揭示原判断中所隐含的思想,从而有助于对同一个对象的认识更加明确、更加全面,也有助于选用不同的断定方式(肯定或否定)更鲜明有力地表达同一个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