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摩根 Augustus De Morgan1806—1871 英国数学家、逻辑学家。生于印度。1827年毕业于剑桥大学。1828—1866年(除1831—1836年)任伦敦大学大学院数学教授。1866年任伦敦数学学会的第一任会长。提出以“数学归纳法”这一概念描述以往数学家曾使用的证明方法。详尽讨论微积分基本原理和极限定义,讨论了无穷序列及确定序列收敛的新规则。深入研究并首先从数学上描述了逻辑学与数学中一双对偶关联的定理,即德·摩根定理。提出了“论域”的概念。属于认为代数具有纯符号性质的剑桥数学家之一。将代数方法导入逻辑领域。与同时代的布尔各自独立地构设了便于精密计算的符号逻辑。研究代数学和推理基础时发现关系的重要性。认为系词“是”在三段论中表述一种可逆关系(即对称关系)或传递关系时,三段论才得以成立。从关系逻辑角度充实、完善了三段论推理并使之成为众多推理类型中的一种,而不再是推理的唯一种类。明确论述了关系的普遍性、关系间的关系、关系的变换。按逻辑性质把关系区分为不同类型。首次将关系以及关系的关系符号化。其关系命题和关系推理的理论,突破了古典主谓词逻辑的局限性,对后来逻辑代数和数理逻辑的发展有一定影响。由于首先提出并研究关系逻辑理论,被认为是现代关系逻辑的开拓者。主要著作有《形式逻辑》(1847)、《一个逻辑体系建议纲要》(1860)以及散见于1849—1864年《剑桥哲学会会报》的一些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