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限定规则 rule of existential instantiation;rule of existential specification 某些自然演绎系统中的初始推演规则。一般记作ES。这一规则规定:如果公式S这样得自公式R:把R中的变项v的每一自由出现都代之以该演绎中先前没有用过的歧义名称,那么S就是可从(∃v)R推出的。这里要求歧义名称不得是先前用过的。所谓歧义名称是指一个不确定的,可以命名的个体的专名。引进歧义名称是为了用一个不确定的常项去代替存在量词。例如:据ES规则,则可从“(∃x)H(x)”推得H(a),其中a为歧义名称。存在限定规则在有些逻辑公理系统中,也作为导出公理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