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垄断资本主义 state monopoly capitalism 国家政权和垄断资本相结合的垄断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产物。是垄断组织控制和利用国家机器来干预社会经济生活以确保高额垄断利润的手段。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开始产生。大战后,特别是在1929—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以后,在帝国主义各国普遍发展。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50年代以后,在不少帝国主义国家中,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成为经济生活的支配力量。垄断组织利用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为其服务的主要形式有:(1)通过国家采购和订货,为垄断资本家提供大量资金、商品市场和高额利润;(2)通过国家预算拨款,在国民经济重要部门中建立新的国营企业,以增强国家垄断资本的力量,并在有利于私人垄断资本的前提下,由国家购买私人企业或将“国有”企业卖还给垄断资本家;(3)通过优惠的国家贷款、各种津贴和减免税收等,加强垄断资本的竞争能力,促进资本的集中和积聚;(4)实行有利于垄断资本家的关税政策和金融政策,以加强商品输出和资本输出,争夺国际市场;等等。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加强了垄断资本对本国劳动人民和殖民地人民的剥削和掠夺,同时为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准备了最完备的物质前提。列宁指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的最充分的物质准备,是社会主义的前阶,是历史阶梯上的一级,在这一级和叫做社会主义的那一级之间,没有任何中间级。”(《列宁全集》第32卷第219页)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中的买办的、封建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称为官僚资本主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