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五大家伦理学》 Five Types of Ethical Theory 英国布洛德著。1930年出版。采用对道德概念和判断进行逻辑分析的方法,评述斯宾诺莎、巴特勒、休谟、康德、西季威克五种伦理学体系。目的是要“寻出什么在伦理学上是对的,什么在伦理学上是不对的”。把将伦理特质归为非伦理特质的学说称之为自然主义学说,反之则称为非自然主义学说。认为休谟、斯宾诺莎属于前者,西季威克兼而有之。反对自然主义,认为伦理概念是自成一类的,是“先验的”、“非经验的”、“自明的”。伦理概念分为两类:正当、“本当”等为“义务概念”;“善”、“功”一类为“价值概念”。两类概念不能互相说明、推导,但有一种“综合的必然的关系”,善可以是决定行动正当性的一个因素。否认行为准则,认为人类欲望、情感和行动极端复杂,不会有适于一切局部事实的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