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尔纳(夏特勒的) Bernard de Chartres?—1124或1130 中世纪法兰西人文主义者和哲学家。夏特勒学派主要代表之一。精通拉丁文,在夏特勒培养了许多学生。没有留下任何著作,他的学说依靠学生的叙述保存。其哲学有强烈的柏拉图主义色彩。认为一个性质名词(白)与派生词(白的)之间的关系近似于柏拉图的理念与个别事物的关系,理念是真实的存在,它们派生出个别事物。实在有三个不变动的原理组成:上帝、理念和原始物质,但后面二者只有派生的永恒性,因为它们均为上帝所造,理念固有地存在于上帝的心中,不与感性事物相混合,但它们的摹本与物质相结合而形成个别事物,它们是能变动的。他把这种形式的摹本称为自然形式并认为这是返回到自然界,即由于形式对自然的作用而形成自然界的发展。这种观点影响了文艺复兴时期的自然发展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