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宏道 1568—1610 明文学家。公安派代表人物之一。字中郎,号石公,公安(今属湖北省)人。万历进士。曾为吴县令,颇有政绩,后任顺天府教授、国子监助教和礼部主事,升任吏部郎中。其诗清丽真率,散文活泼隽秀。提出“世道既变,文亦因之,今之不必摹古者也,亦势也”(《与江进之》)。首倡性灵说,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叙小修诗》),要求文学真实地表现作者的思想感情。强调文章的韵和趣,认为只有毫无粉饰地表现人们喜怒哀乐、嗜好情欲的真文字,才是有价值的作品。从抒写性灵出发,充分肯定民歌的价值和地位,认为民歌是“无闻无识真人所作,故多真声”(同上),“当代无文字,闾巷有真诗”(《答李子髯》)。在艺术风格上,强调真率自然,反对“累于理”、“累于学”,要求艺术冲破封建教条和声调格律等外在形式的束缚。主张任性而发,又主张淡,反对虚伪矫饰、浅薄刻露。其文学理论和创作实践,打破了复古派的统治,在晚明掀起了一个新的文学运动。有《袁中郎全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