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则鸣 唐韩愈用语。指生活中的矛盾与斗争,激起作家的创作激情。语出其《送孟东野序》:“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草木之无声,风挠之鸣。……人之于言也亦然,有不得已者而后言。其歌也有思,其哭也有怀。凡出乎口而为声音,其皆有弗平者乎!”以自然万物受外界激荡而发出声音为喻,说明文学也是“不平则鸣”的产物。是对司马迁“发愤著书”的继承和发展。司马迁旨在抒发郁积内心的愤慨之情,韩愈则从社会环境、作家际遇与创作的关系上作了进一步的论述,认为作家的“不平”来自社会,“不得已而后言”,是对社会现实的抗争和反响。“不平则鸣”要求自由抒发愤慨之情,突破了儒家“怨而不怒”、“温柔敦厚”的传统模式。以后,北宋欧阳修继承了韩愈的“不平则鸣”说,提出“非诗之能穷人,殆穷者而后工”(《梅圣俞诗集序》)的论断,后人加以概括和发展,遂形成古文论中“穷而后工”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