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康熙字典》 【酉集中】【貝字部】
【唐韵】【集韵】【韵会】并方遇切,音付。责取也。【说文】敛也。【尔雅·释言】赋,量也。【注】赋税,所以评量。【扬子·方言】赋,动也。【注】赋敛,所以扰动民也。【书·禹贡】厥赋惟上上错。【传】赋,谓土地所生,以供天子。【周礼·天官·大宰】以八则治都鄙,五曰赋贡,以驭其用。【注】赋,口率出泉也。【前汉·刑法志】畿方千里有税有赋,税以足食,赋以足兵。【注】赋,谓发赋敛财也。
又【韵会】禀受也,给与也。【礼·中庸】天命之谓性。【注】性者,人所禀受。【朱传】气以成形,而理亦赋焉。
又布也。【诗·大雅】明命使赋。【传】赋,布也。【笺】使群臣施布之也。
又铺陈也。【诗·周南·关雎序】诗有六义,二曰赋。【疏】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班固·两都赋序】赋者古诗之流。
又贡士曰赋。【前汉·鼌错传】乃以臣错充赋。【注】如淳曰:犹言备数也。臣瓒曰:云如赋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