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classification 根据事物的共同点(主要是本质特征)和差异点,将事物区分为不同的种类。它以比较为基础,通过比较识别出事物之间的共同点和差异点。然后根据共同点将事物综合为较大的类,根据差异点将事物划分为较小的类,从而将事物区分为具有一定从属关系的不同等级的系统。在古希腊,柏拉图已对知识进行过分类。17、18世纪,英国的培根、法国的百科全书派对近代自然科学的早期发展作了初步系统的分类。18世纪末,圣西门初步提出以研究对象为分类依据的客观原则。黑格尔则把发展的思想带进了科学分类。恩格斯继承圣西门分类思想的唯物主义原则,抛弃他“外表上的顺序排列”的形而上学方法;吸取了黑格尔分类的合理思想,批判了他的唯心主义基础,把科学分类的客观原则和发展原则有机地统一起来,以物质运动形式的区别和固有次序作为区分和排列各门科学的根据,奠定了正确的科学分类理论的基础。分类作为对客观事物的反映,有一个从现象分类到本质分类、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分类到更深刻的本质分类的逐步深化过程。分类这种思维方法对于社会实践和科学认识都有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