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状态 natural state 西欧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一些思想家认为的人类在形成社会和国家之前所处的原初状态。他们根据不同国家和不同时期,对自然状态作出不同的描述。一般说,自然状态与社会契约相联系。17世纪格劳秀斯已提出自然状态和自然权利。霍布斯认为自然状态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满足自己的需要,强占他人之所有是人的自然权利,“人对人像狼一样”,为了人类的生存和结束战争状态,人们自愿放弃自然权利,缔结社会契约建立君主专制国家。洛克认为,在自然状态中人人具有自然权利,每个人都平等、自由和占有财产,没有一个人享有多于别人的权力,不存在从属或受制关系。由于自然状态中人们没有充分的保证,随时有遭受侵害的危险。为了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人们自愿放弃自然权利,缔结社会契约,建立国家。斯宾诺莎受霍布斯的影响,认为在自然状态中人们或用武力,或用狡黠,或用其他方法来保存自己,乃是自然最高的律法和权利。由于每个人都力图保存自己,而不惜损害别人,必然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冲突,甚至自相残杀。为了共同生存,自愿缔结契约,把保存自己的权利交给公认的统治者,建立具有民主性质的国家。卢梭认为在自然状态中,人人具有平等和自由的天赋权利。在自然状态中,人们没有住所,没有语言,也没有实业。人与人之间没有交往和联系,更没有奴役和统治,所以自然状态乃是一种关心我们自己的保存而不损害他人保存的状态。后来在自然状态中出现了各种不利于人类生存的“阻力”,为了克服阻力,人们自愿让出自然权利,制订契约,建立民主共和国,以保障人身和私有财产。早期空想社会主义者也根据自然状态论证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理想社会。如马布里认为在自然状态中,人们没有私有财产,没有等级区别,人人平等自由,人人参加劳动,平均分配劳动果实,人人过着幸福的生活,认为自然状态是人类的“黄金时代”。后由于私有制的产生,破坏了人类的黄金时代。他企图通过立法措施逐步消灭私有观念和私有制,建立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再现人类的“黄金时代”。自然状态是在人性论基础上虚构出来的人类原初状态,但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中被赋予历史的进步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