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 陈独秀著。发表于1915年12月《青年杂志》第一卷第四号。以“西洋民族以个人为本位,东洋民族以家族为本位”为依据,指出西方社会与国家“实以巩固个人利益为本因”,“谋个性之发展”。与此相反,中国是一个“以家族为本位,而无个人权利”的“宗法社会”,实行的是以“忠孝”为核心的“封建时代之道德”,其“恶果”为“损坏个人独立自尊之人格”、“窒碍个人意志之自由”、“剥夺个人法律上平等之权利”。据此强调要“以个人本位主义,易家族本位主义”。又断定西方人“重视个人自身之利益,而绝无血统家族之观念”,而中国人“重家族、轻个人”;西方人强调“独立生活”,而中国人则推崇:“累代同居”的大家庭。认为中西家族观念的不同与家庭生活模式的差别,实有经济因素在内。以为“西洋民族性,恶侮辱,宁斗死”,而“东洋民族性,恶斗死,宁忍辱”,主张铲除中国人这种“卑劣无耻之根性”。反映了陈独秀在道德革命中的激进的革命民主主义的立场。后收入《独秀文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