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特拉顿 Straton?—约269 罗马帝国时期古希腊哲学家,逍遥学派代表之一。生于小亚细亚的兰萨库斯。继德奥佛拉斯多斯之后主持吕克昂达18年。除伦理学、逻辑学、形而上学外,还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吸收德谟克里特原子论,重新解释了亚里士多德的有关学说。是德奥佛拉斯多斯之后,逍遥学派的最杰出的代表,而且在思想上更有独立性和创造性。反对亚里士多德关于世界的存在和变化的原理是神或第一推动者的观点,认为世界是一个没有生命的整体,一切自然现象都是由于自然的必然的结果。虽未全盘接受德谟克里特的原子论,但赞同他用重量和运动去解释一切。认为在世界的构成中,神是毫无必要的;世界是由粒子按必然性或自然规律构成的;粒子是无限可分的,粒子具有各种质,终极的质是热和冷;由粒子构成的物体是间断的非连续的实在;万物都有重量并趋向中心;万物都是同等重量的,由于粒子之间虚空的空隙不同而出现物体的不同重量。认为物体在重量上的差异,是由于其内部的虚空的扩展范围不同造成的,如不承认虚空则无从解释光和热等现象。摒弃宇宙以外的空间概念,否认德谟克里特承认的,在我们的世界以外有无限的虚空。在时间问题上,不同意亚里士多德把时间定义为对运动的计数,认为数是非连续的,而时间和运动都是连续的量,主张把时间定义为运动和静止的量的总计。在心理问题上,认为灵魂和物质不可分,灵魂的一切活动都是运动,感觉和理性之间并无本质区别,没有在先的感觉就无法设想理性。主张感觉和知觉是受思想制约的,认为感觉的部位是在灵魂而不是在肉体。把灵魂看作是一种单一的力量,它的位置在双眉之间。反对柏拉图的回忆说,批判灵魂不朽说。在伦理学上,同意亚里士多德有关善的定义。主要著作有《论王权》、《论正义》、《论善》等,都已佚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