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天寿 1897—1971 画家、美术教育家。原名天授,字大颐,自署阿寿、雷婆头峰寿者、寿者等。浙江宁海人。长期从事绘画活动和任美术教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任中国美协副主席、浙江美术学院院长等。在绘画美学思想上,主张艺术“以境界美为极致”(《论画残稿》)。发挥蔡元培“美育代宗教”的论点,提出艺术能“以最纯静的,至高、至深、至优美、至奥妙的美之情趣,引人入胜地引导人类之品性道德达到最高点,而入艺术极乐之天国”(《关于“国画与诗”的讲演》)。“美情”以“真”为根基,艺术真、善、美之最高境地,全从真实之现有世界而来,主张从自然与人生中深入艺术灵境的“堂奥”。阐述绘画中动与静的辩证法,指出:“中国画意境求静,气韵求动,是静中有动。”“静中有动,动而益静”。主张“在画中追求一种超脱的静美”(《对学生谈创作》)。认为水中月镜中花这种超逸空灵之境,“只有在静观默察之中才能感悟。这是静美在禅学上的发展”(《对学生语》)。在论证“人类对于美的欣赏”过程中,比较“动美”与“静美”,指出动美浅,易了解,静美深,难领会,各民族艺术之起源,以至最高的境界,都是“先由动美而后到静美”(《关于“国画与诗”的讲演》)。把艺术风格与审美主体对于审美客体的关系,看作是民族文化、时代、地域、作家多种因素的结合。认为“格调说到底就是精神境界”,“文艺作品,归根结底是在写自己、画自己”。主要著作有《潘天寿美术文集》、《潘天寿谈艺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