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教育creative education
它有三种含义: (1)关于发明创造的知识、技巧和经验的教育。(2)通过各种各样的旨在提高创造力的训练(包括传授创造技法和发明经验)来培养、提高和帮助人们发挥创造力的教育。(3)在普通教育和各种专业教育中,把创造学、教育学和心理学等有关学科的一般原理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等途径,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学生创造能力和创造精神的教育。其基本原则有:(1)探索性原则,学习材料有适当难度,使受教育者不断处于问题情境中。(2)动态化原则,使受教育者不仅模仿和掌握所教的知识和提供的一种模式,而且要在静态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变换、触类旁通。(3)综合性原则,各学科教学综合,教学与实际生活综合,使学习情境与创造情境一致。(4)合理性原则,对受教育者的创造性设想给予严格评价,使其设想合理化、最佳化,以产生有意义的创造成果。(5)个性化原则,尊重受教育者的不同兴趣、爱好和特长,鼓励其独创性,引导和发展其积极的创造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