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善与社会善 personal merit and social merit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对善所作的区分。他认为个人善指个人的活动符合理性生活。它以中道为原则,顺应理性指导,使感情和行为“适度”,通过训练形成习惯而达到善。同时还依靠理性中的“纯粹理性”的自我活动,以达到至善。社会善是求得整个民族和国家的善,是社会政治生活的目的。依靠公正和友爱这两种主要德目,调节社会中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不同等级之间和家庭内部成员之间关系,使之和谐有序。社会善高于个人善,个人善只有在良好的社会政治制度中,亦即只有依靠社会善才能完善。并认为求得个人善的科学是伦理学,求得社会善的科学是政治学,政治学高于伦理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