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律道德heteronomous morality
亦称“强制的道德”,皮亚杰道德认知发展理论中低级的道德阶段。发生的年龄约在7~10岁。皮亚杰把它看成是“儿童不得不把责任和附随于责任的价值看成是自在的(self-subsistent)、不受内心支配的,而且,不管个人处于什么样的地位,他都不得不如此看待它们的倾向(1932)”。此阶段具有三个特征:儿童认为行为规则是由成人或权威制定后给予的,不能改变,不能违背;刻板地遵守规则的词句,不管规则的精神;评定行为时只根据个体是否服从规则、行为的后果,而不考虑行为的动机。儿童自发的思想(幼稚的实在论)和成人所施加的约束,是产生这类道德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