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境 中国美学史范畴。指抒情表意在诗、画、歌、舞以至园林艺术中的审美境界。是心与物、情与景、意与境的交融结合。境是基础,意为主导,意境创造或偏“意胜”、或偏“境胜”,但均是情意物化、景物人化、具体景物融进艺术家感情和意图而构成的一种新颖独特的景象。中国意境理论形成有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易传》的“立象”与“尽意”,庄子的“言不尽意”,“诗六义”(赋、比、兴、风、雅、颂),都是意境论形成的重要基础。汉魏六朝,陆机、刘勰、钟嵘等人对情与物关系的论述,“意象”、“滋味”、“风骨”、“神韵”等美学概念的提出,对意境论的形成有重要影响。佛教的传入,释家倡境界,对意境论的形成更有直接的启迪作用。其成熟时期为唐代,王昌龄首创这一名称,“诗有三境:一曰物境,二曰情境,三曰意境”(《诗格》)。司空图提出“思与境谐”“象外之象、景外之景”、“味外之味”、“韵外之致”(《与王驾评诗书》),均为对其基本特征的深刻论述。遍照金刚《文镜秘府论·论文意》:“夫置意作诗,即须凝心,目击其物,便以心击之,深穿其境。”刘禹锡讲义得言丧,境出象外,最早精确说明了意境的内涵。严羽《沧浪诗话》:“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象。”说明意境不在象内,而在象外。明谢榛《四溟诗话》:“景乃诗之媒,情乃诗之胚,合而为诗”,朱承爵《存余堂诗话》则明确提出“意境融彻”。清郑板桥指出写意画表现人的意境的重要性:“大起造,大挥写,亦有易处,要在人之境何如耳。”(《板桥集补遗》)把它看作是艺术家主观精神所表达的境界。近代王国维运用东、西结合的研究方法,总结了中国古代意境理论,提出:“何以谓之有意境?曰:写情则沁人心脾,写景则在人耳目,述事则如其口出是也。”(《宋元戏曲考》)现代宗白华,把意境论提高到民族美学精华的高度,系统阐述了意境学说的理论内涵和价值,指出其意义是,介乎功利境界和伦理境界的艺术境界,“以宇宙人生的具体为对象,赏玩它的色相、秩序、节奏、和谐,借以窥见自我的最深心灵的反映;化实景而为虚境,创形象以为象征,使人类最高的心灵具体化、内身化。”“艺术境界主于美”(《中国艺术意境之诞生》),认为意境是“情”与“景”(意象)的结晶,是禅境的表现,道、舞、白是中国艺术意境结构的特点。意境创造与人格涵养具有密切的关系,其实质,是探讨艺术形象特征和非形象意蕴的美学意义和我国民族独特审美范畴和艺术审美规律,它所揭示的艺术创造过程中物我、情景、虚实等结合的审美原则,是对中国人审美心理规律的高度概括,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