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指称 objective reference 亦译“客观参照”。美国伯托西用语。指超出直接经验以外的对象。他在认识论上继承前辈人格主义者的经验主义立场,但试图使自己的理论较为客观。认为人的经验和认识活动在创造其对象时必然要与其面对的世界,即所谓“对他发生影响的、无情的、难以驾驭的架构”发生相互作用,这种世界或架构便是对象指称。有时对象指称又指超出其自身之外的被经验的对象,如当我说“那是红的”时,我已超出了我的红的经验,而指示“那”是红的。他称这种观点是一种“不可动摇的实在论”。但认为对象指称并非是不以人的经验为转移的客观对象,一方面没有对象指称,就不可能有认识活动,也不可能有所认识的问题;另一方面对象指称又是以作为指称者、经验者的人为转移的,没有指称者、经验者便没有对象指称。因此对象指称不是任何与人无关的事件,相反,只有有了作为经验者、指称者、认识者的自我,才能超出直接经验范围而把对象指称为对象。对象指称归根到底是主观的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