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 contrast 形式美法则之一。事物矛盾、对立因素的排列组合关系。古希腊赫拉克利特所说的“互相排斥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不同的音调造成最美的和谐”中已包含对比的内容。英国荷迦兹在《美的分析》中认为雕刻人像“要使肢体各部分形成对比,有所变化”。中国古代美学、文艺学中探讨艺术形式美时所提出的藏与露、虚与实、奇与正、宾与主、动与静、淡与浓、肥与瘦、轻与重、多与少、远与近、高与低、明与暗、曲与直等都是对比。对比涉及到从内容到形式的一系列的对立范畴,反映了事物结构、时空中普遍存在的既矛盾、对立又相统一的辩证关系。有意识的对比,有助于鲜明地表现事物的特点,显示和突出事物的相互关系和本质特征。在艺术创作中被广泛运用,是创造艺术美的手段之一。对比的形式是多样的,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以及艺术中各门类、样式,其内容、形式都有各自的对比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