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态度说 doctrine of aesthetic attitude 美国布洛克提出的如何界定艺术品的学说。布洛克认为一物品之所以成为一件艺术品,主要取决于人的审美态度。所谓审美态度主要是人们观看事物的一种独特方式,其特点在于:“把握某一特定物体的整体意义,这是一种直接的感性把握,决不能同分析的或科学的理解相混淆”(《美学新解》);它是非功利性的,但功利与非功利只是相对的,只能要求尽可能地做到非功利地观看事物;它具有社会性,即一种观看事物的方式能否使该事物成为真正的艺术品,也即该态度是否是一种审美的态度,还需要社会的认可。从艺术家创作的角度看,审美态度主要体现为一种“意图”,但这种意图有时具有比较明显的主观性,这与迪基(George Dickie)所说的“不论是人工制品还是自然事物,只要对它采取一种审美态度,它就成了一种审美对象”(《美学导论》)的观点十分相近,从一定意义上讲布洛克的“审美态度”说是与迪基的艺术习俗论互相呼应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