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definition 旧称“界说”。传统逻辑中通常指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概念的内涵是反映在概念中的事物的特有属性,因此给一个概念下定义,就是揭示这个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特有属性。如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本质的特有属性是“能够制造生产工具”,“人”这个概念的定义就是:人是能够制造生产工具的动物。定义是由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三个部分组成的。一方面,概念通过反映事物的特有属性反映了事物,所以给一个概念下定义,也就是给概念所反映的事物下定义,两者是一致的;另一方面,概念又是与语词有关的,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因此要揭示一个概念的内涵,就既可以从揭示事物的特有属性方面进行,也可以从揭示语词的意义方面进行。这就分别地形成了真实定义与语词定义(逻辑界在定义的分类中,还有将揭示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称做外延定义)。定义是人们对一定认识对象的认识成果和总结。人们运用定义的形式把在实践中达到的对事物的特有属性的认识巩固下来,并用以指导进一步的实践活动。人们还可以用下定义的方法来检验别人和自己所运用的概念是否明确。随着人对事物的认识不断深化,反映这一事物的概念的定义就需要相应修改,甚至全部推翻,而形成新的定义。由于定义只是概括地揭示了概念的内涵,仅仅凭定义并不能揭示事物的全部的、丰富的内容,因而定义总是不完全的。“所有定义都只有有条件的、相对的意义,永远也不能包括充分发展的现象一切方面的联系”(《列宁全集》第27卷第401页)。要给一个概念作出正确的定义,必须具有对该概念所反映事物的正确而深刻的具体知识。形式逻辑所提供的只是下定义的方法和应遵守的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