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事实 atomic fact 逻辑原子主义用语。指关于对象的最简单、最原始、不可分割的经验。与“原子命题”相对。由罗素和维特根斯坦提出。罗素说:“可以想像到的最简单事实是那些表现为某个特殊事物具有一个性质的事实。比如说‘这是白的’。……接下来的最简单事实大概是你在其中有了两事实间关系的那些事实,如‘这在那的左边’。于是你到达在那里你有了三个特殊事物间的三元关系的那些事实。……你有了一整个无限的事实等级体系——在这些事实中,你有一个事实和一个性质,两个事实和一个关系,三个事实和一个关系,四个事实和一个关系,等等。这整个体系构成了我所称的原子事实,它们是最简单种类事实。……表达它们的命题就是我所称的原子命题。”(《逻辑原子主义哲学》)原子事实在逻辑形式上仍表达为词项以主宾形式或关系形式相联结。原子事实相互独立,它们的总和就是世界。所以世界是事实的总和,而不是事物的总和。事实不是指世界上的一个简单事物,也不是指一个单一的个体。罗素认为,原子事实中的事实指对象具有某种性质或关系。维特根斯坦认为,原子事实中的事实指对象的结合,“原子事实就是各对象(事物、物)的结合”(《逻辑哲学论》)。两人对原子事实的看法虽然略有分歧,但基本上具有共同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