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美学 aesthetics of dance 文艺美学之一。研究舞蹈艺术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包括舞蹈美的定义,舞蹈艺术的内容美与形式美、创作方法、表演风格以及与其他艺术门类的关系,舞蹈心理学、舞蹈观众学、舞蹈社会学等,都是舞蹈美学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古代《乐记》中说:“舞,动其容也”,与诗、歌“三者本于心”,《毛诗序》说:“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都指出了舞蹈的动作性、抒情性及与音乐的密切关系。东汉傅毅认为舞蹈能比音乐、诗歌更好地表现感情,舞姿是随感情之变而变的。闻一多的《说舞》(1944)是中国现代第一篇探讨舞蹈美学的专论,认为舞蹈有“综合性的形态”、“律动性的本质”、“实用性的意义”、“社会性的功能”。在西方,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认为舞蹈是“借姿态的节奏来模仿各种‘性格’、感受和行动”。琉善的对话《论舞蹈》,是现存的最古老的全面论述舞蹈的理论文献,认为“舞蹈基本上是一门模仿、描绘的科学,它揭示心理的东西”,“舞蹈是一种彻底和谐的艺术”,“每一个动作,都应该有正确的节奏、美丽、均匀、和谐、统一”。德国汉弗莱(Doris Humphrey, 1895—1958)的《创作舞蹈的艺术》等是颇有影响的研究舞蹈美学的论著。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舞蹈美学的研究亦有较大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