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师地论》 Yogācārabhūmi āstra 亦称《十七地论》。相传系弥勒口述,无著笔录。一说为无著本人所著。唐玄奘译,100卷。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主要经典。全论分五个部分:本地分、摄决择分、摄释分、摄异门分、摄事分。主要内容是以“持”、“相”、“分”等十法总结大乘的“道”(实践方法)与“果”(实践结果)。认为真理按其深浅程度不同可分四等,最高的佛教真理只有在排除一切感情的干扰及理性的蔽障后才能得到。世界万有都有“假说自性”(凭借概念予以表达的性质)与“离言自性”(离开概念的万有本性)两种性质,强调这两种性质的高度统一。它提出的阿赖耶识、唯识中道等论点,被后世其他唯识著作发展,成为唯识哲学的基本理论。异译本有北凉昙无谶译《菩萨地持经》,十卷。刘宋求那跋陀罗译《菩萨善戒经》,九卷。陈真谛译《决定藏论》,三卷。均系节译。现存较早的注疏有古印度胜子著《瑜伽师地论释》,一卷,玄奘译,分六门略释十七地。敦煌遗书中存有唐法成述,弟子笔录之《瑜伽师地论随听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