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之恒 1536—约1622 明戏曲理论家。字景升,号鸾啸生,冰华生。歙县(今属安徽)人。戏曲美学思想上,认为戏曲是“显陈迹于乍见,幻灭影于重光”,从而达到“悟世主而警凡夫”(《鸾啸小品·神合》)的目的。把演员在艺术创作中的任务,概括为“以情写情”。前一个“情”,指演员自身对生活真实的感受,后一个“情”指体现在剧中人物身上的感情真实性。“写”则是表演体现。认为剧本创作的根本在于传“情”。表演要“致其技于真”,首先要理解剧本之“情”。演员只有领会“情”的“灵明”意境,才能在虚实真假之间创造出戏剧意境,表现“声调之外”的情感。“能痴者而后能情,能情者而后能写其情”(同上)。指出欣赏戏曲的美感过程是,由“观进退步武”的外部技巧和做法,夸张的声容,到观“中节合度”的外部形态,到真正感受到美的“神遇”境界,达到“志”与“神”的融合。有《涉江集》、《鸾啸小品》、《亘史》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