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模式 法 modèle acteur 法国格雷马斯分析叙事文的理论模式。认为所有叙事文可分解为一系列互相联系的叙述语句,甚至可视为只是一个叙述语句,而叙述语句可看作是行动单元将行动现实化的过程。根据叙述语句的联接方式,行动单元大致可充当:(1)主语或宾语,大多见于以寻找或希冀为主题的叙事;(2)动作的授者或受者,大多见于以交流、契约为主题的叙事;(3)动作的促进者或反对者,起一种辅助性作用。参照普洛普对俄国民间故事角色的归类,他将行动单元类型化为六种基本角色:主角、对象、支使人、承受人、助手和对头。根据六个角色的功能作用和主题关系,组成一个角色模式:  其逻辑关系是“支使人”引发“主角”的行动,“主角”在追求“对象”过程中,借助“助手”的帮助,打败“对头”,从而使“对象”落入“承受人”手中。在叙事表层结构中,角色可由故事人物或非人因素担任,一个人物也可担任一个或多个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