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索尔兹伯里的) John of Salisbury约1115或1120—1180 英格兰哲学家和拉丁语学者。生于索尔兹伯里,在法国受教育,是阿伯拉尔的学生,夏特勒学派的主要代表。在文法、修辞、逻辑、算术、几何、音乐、天文等方面都有较深造诣。1176年被任命为夏特勒的主教。主张法治,认为君主也要服从法律,不能任意妄为,自然法是最重要的法律,是其他一切法律的依据,君主制定的法律是符合还是违反自然法是划分明君或暴君的标准。认为一般概念是精神的产物,虽然我们通过对事物的比较、抽象,可获得一般概念,但它并不存在于事物之中。主要著作有《综合批评家》、《谄媚者的虚荣目的和哲学家的传统》、《元逻辑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