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记》 《礼记》篇名。儒家美学经典。相传为公孙尼子作,一说为西汉初期河间献王刘德与儒者毛生等作。据近人研究,《乐记》并非一人一时之作,乃汉初儒者搜集、整理先秦儒者谈乐语论编纂而成。其中《乐言》、《乐象》、《乐情》、《乐化》四篇,大量采用、引述荀子《乐论》中文字,反映了它在音乐理论上同荀子学派的渊源关系;而《史记·乐书》又直接引述《乐记》中文字,表明其成书不晚于《史记》成书之时。《乐记》在西汉有多种版本,一为成帝时谒者王禹所献之二十四卷《乐记》,一为刘向校中秘藏书时所见之二十三篇《乐记》,惜两者均不传,后者目录被刘向记于《别录》。今本《乐记》,为戴德编纂《礼记》时所收,计十一篇。集中反映了先秦至汉初儒家音乐美学思想,认为“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乐本》),“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乐化》)。提出“心物感应”说,认为音乐的产生及其本源在于“人心之感于物”。“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乐本》)人有哀、乐、喜、怒、爱、敬等不同情感,表现在音乐中,就成为六种不同的音乐,而表现不同感情的音乐,又会引起不同的情感反映。认为音乐必须纳入礼的规范,提倡礼乐,以合于礼作为“立乐之方”,斥责不合于礼的音乐为“邪音”、“奸声”、“淫乐”。认为“乐通伦理”,德是乐的根本,乐是德的表现。“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也。”(《乐象》)分析了礼、乐、刑、政的区别与联系,认为“乐统同,礼辨异”(《乐情》)。“乐由中出,礼自外作。”(《乐论》)然其目的又是一致的,“礼以导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乐本》)。重视音乐等艺术的社会作用,认为音乐艺术不仅能给人带来审美愉快,更重要的是能够陶冶人的情性,对人施以教化。“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乐施》)。音乐艺术的最大作用即在于“和”,“乐者敦和”(《乐礼》)。乐可以“和民声”(《乐本》),可以“合和父子君臣”(《乐化》),乃至于协调天地、宇宙中一切生命。对后代美学思想发展的影响极为深远。其“心物感应”说,为《毛诗序》、《文心雕龙》、《诗品》等吸收和发展,中国古代美学中关于性情、兴趣、意象、境界诸说,无不受其影响。有明张凤翔撰《乐经集注》,今有专联抗译注、阴法鲁校订《乐记》单行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