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时钟说 doctrine of two clocks 西欧近代哲学家用以说明人的心灵与身体的活动保持协调或一致的原因的一种比拟性的学说。最先由偶因论的主要代表之一海林克斯提出。他声称,两座时钟走时之所以完全一致,并非出于两者的内部机件互相作用,而是出于上帝的安排。上帝在创造它们时预先协调好两者内部机件,使其以后的活动保持一致。人的身心的活动所以能像两时钟的走时那样协调一致,根源也在于上帝。不同处只是上帝为了使人的心身活动一致,不断地直接干预两者的活动,当一方有某种运动变化时,使另一方也产生相应的运动变化。莱布尼茨在说明身心平行现象时,也使用了两时钟的说法。认为身心活动的协调一致,原因不在身心之间的相互作用,而在上帝。但他反对上帝直接作用说,认为身心的协调一致来自上帝的预先安排。上帝在创造人的身心时,即预先安排好两者以后总是协调一致地发生运动变化。体现了“预定和谐”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