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质主义 essentialism 认为事物均有其本质,可以通过现象的认识加以揭示的理论。持该说者把对象的特性分为本质属性和偶有属性。本质是完全的理想形式,是不容怀疑地真实的,确切的;事物是理想形式的不完全模本,是可争议的,不真实的,不确切的。柏拉图在知识论中,把知识分为两个层次,一种是永远完全的不可见的抽象形式,即原型或本质,一种是可见的可感觉的事物。哲学的目的就是由纯粹的理性的思考或数学的推理来了解真实的形式世界,达到“真知”。亚里士多德认为,如果将一种本质属性从某物x中移去,则该物不再为x;反之,x的任何一种偶有属性被移去,则该物仍为x。洛克提出实在本质和名义本质的区分。在现代,普特南认为,自然对象或事物构成自然种类。同类自然事物具有共同的结构,这种共同结构亦即所属自然种类的本质。自然种类的本质是稳定的,尽管其本质属性是变化的。自然种类的相应语词与本质稳定地联结在一起,故其意义也保持稳定。例如,水的本质是H2O,无论哪种语言的代表水的语词都是指的这个本质,即使这些语词的使用者不知道这一点。克里普克认为,一个特定对象必然地具有本质上属于它的属性,我们后天地认识这一本质属性。为了坚持本质属性的概念,必须区分先天真理和必然真理,而传统上则把先天和必然这两个范畴联结在一起。其实前者是认识论的范畴,后者是本体论的范畴。事物的必然性在于必然地具有其本质属性,而人们对这种必然性的本质是后天地知道的。语言表达式意义就在于其指称对象的本质属性。表达式的指称在由因果-历史链条传递时也要借助本质属性来保持。先天偶然命题和后天必然命题都是可能的,科学知识正是采取后一形式,是对事物本质属性的把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