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盟会宣言》 亦称《军政府宣言》。近代孙中山著。《革命方略》首篇。同盟会纲领性文件。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以军政府之宗旨及条理,布告国民”。次年秋冬修订。阐明国民革命之大义:“一国之人皆有自由、平等、博爱之精神,即皆负革命之责任。”明确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的同盟会纲领。主张“由平民革命以建国民政府,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规定革命进行分“军法之治”、“约法之治”、“宪法之治”三个时期,依次实施上述纲领和具体措施。后收入1957年版《孙中山选集》。1981年再版时更名《军政府宣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