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薰 1736—1799 清画家、绘画理论家。字兰士,一字懒儒,号兰坻,又号兰如,樗盦生、语儿乡农等。浙江石门(今崇德)人。擅长诗、书、画,尤工写生画。绘画美学思想上,提出“作画必先立意”,认为绘画是“贤哲寄兴、兴到笔随”(《山静居画论》),“风趣时在”,能以丘壑、草花使望者息心,览者动色,有“荡胸襟”,“怡情性”的作用。要求绘画应使“理”、“趣”、“法”兼备,使作品达到“神妙”的境地,反对“意乃随意写之,生乃象生肖物”的说法,认为“古人写生,即写物之生意”。把谢赫提出的绘画六法的“气韵生动”,理解为画家主观情思:“绘画六法,气韵生动为第一义。然必以气为主。”(同上)提出“墨中气韵”和“笔端气韵”之说。在绘画风格上,欣赏“熟”、“奇”、“静”,鄙薄“甜”。以“逸品”为从“能”、“妙”、“神”三品“脱屣而出”的绘画艺术的极致。重视画家熔铸绘画对象的主观意识作用:“笔墨之妙,画者意中之妙也。”认为绘画艺术高下雅俗之分,以“以意运法”为标准。把绘画创作的激情和冲动,称为“兴会”,强调“艺事必藉兴会,乃得淋漓尽致”。有《山静居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