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康德主义社会哲学 social philosophy of neo-Kantianism 现代西方社会哲学理论。以新康德主义为依据而提出。属于反实证主义。主要代表有文德尔班、李凯尔特。文德尔班提出价值论,认为哲学受到价值观念的强烈影响。事实知识与价值知识有区别:前者表示两种表象的内容的相互归属关系,如“这花是白的”表示花与白的关系;后者则表示认识主体与被估价对象的关系,带有主观性,如“这朵花是美的”表示主体对这朵花的评价。又认为在主观价值以外,有一种普遍的价值,即价值规范,具有知识的普遍性。普遍的社会规范决定个人的社会行为,个人的道德活动也是遵循这种普遍的道德规范的。李凯尔特以这种价值论说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区别,认为自然科学是事实知识,社会科学包括政治、经济、语言、艺术、宗教、哲学等知识都是价值的知识。价值知识决定于人们的主观意志,并无客观标准。个人的特殊价值估定决定于一般人所接受的共同意识规范。这种共同规范也是由人的主观所决定,但它是人的行为的“应当如此”的原则,因而只是由起规范作用的人的主观价值所形成。该学说认为社会主义只是一种伦理的理想,因而提出“伦理社会主义”的观点,即认为社会主义只是主观设想的社会前景。 |